2015年3月31日,我所开展第四次“法律直通车”下乡工作,此次法律服务活动由律所主任雷声带队,副主任刘斗文、办公室主任李嘉舟随行。
一行人分别在榆中县甘草店镇蔡家沟村,三角城乡龚家屲村,就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进行了座谈,并针对村委和村民目前存在的法律问题,作了法律解答。 自“法律直通车”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先后4次组织律师深入农村进行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制座谈8场次、法律咨询20多人次、修改法律文书4次,使广大群众不仅对“法律直通车”的相关惠民政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而且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加丰富了“法律直通车”活动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