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所刊法律论文经典文书律师随笔 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
电话:0931-8431309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235号广星大厦东区11层
 法律论文首页 > 法律论文

论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裁量权 刘怀卿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日趋复杂多变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而作为行政权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更是依法行政的难点所在。伴随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进程的推进,人们不仅关注行政执法的合法性问题,更加关注行政执法的合理性。行政事务的复杂和多变性,法律、法规在设定行政处罚时很难涵盖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实践中由于法律、法规赋予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且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制约措施等原因,常常出现处罚不公的现象。因此对行政执法主体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规范是很有必要的

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基于法律、法规及行政的目的和精神,针对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自由选择而作出的公正且合理的行政决定的权力。具体表现为:1、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方面。即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包括在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2、行为方式方面。即行政机关选择行政行为的方式时,自由裁量作为与不作为。3、对事实性质认定方面。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对事实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原则

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坚持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的主导思想和核心观念也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如果偏离行政法基本原则,必然导致行政不合理。

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做到事实与处罚相适应原则。事实与处罚相适应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处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做到对不同的违法行为人违反了同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且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相似,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标准应当一致。就是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做到相同或相似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大体相同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现状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贯彻实施,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行政执法机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且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在现实的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决定过程中存在实质性瑕疵,如1)行政执法人员恶意执法。(2)对相关因素的不适当权衡。(3)事实认定不清缺乏充分证据任意做出决定。

2.行政决定违反了规制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律原则。如平等对待原则和比例原则。

3.强制性的行政决定,即对私人的权利或利益施加了不必要的过分干预的决定

4、滥用职权行为大量存在。滥用职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其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导致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一是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执法,行政违法行为增多,导致经济秩序的不稳定;二是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5、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是行政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如果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会导致人们对政府公信力的丧失,从而降低政府的威信。

四、控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建议

1、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明确我们的权是人民给的,我们要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忘记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质上就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是控制主观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保证。

2、增强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光有好的思想,并不必然能够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于复杂的问题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去处理。我们只有不断地向书本去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他人学习,不断地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才能客观上在合理限度内行使自由裁量权。

3、要克服不良思想的侵蚀,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泛滥,加强思想教育,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自己的内控力,遏止私欲的膨胀,在思想上消除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欲念。

4、落实回避制度。在行政执法时,如果执法活动与执法人员有利害关系,该执法人员应当回避。我们应当把这项制度落实到实处,而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5、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应与个人的待遇和职务的升迁进行挂勾,真正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6、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在行政法律文件规定的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予以具体化。

7、定期跟踪检查,不断完善裁量标准。行政机关应当定期进行梳理,及时修改,不断完善裁量标准,使其日渐合理。

8、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主体不仅有党、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机关、审判机关),还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和公民。对已有的法定监督方式还应当根据形势的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对没有法定监督方式的,要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以保证卓有成效的监督。同时,要有对滥用职权的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还有对监督有功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机制

行政法是控制行政的法,如何更有效地控制行政权成为各个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传统的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具体法律规范来约束行政行为的努力变得越来越力不从心,我们既要看到自由裁量权高效灵活积极一面,更应当防止它容易被滥用的消极的一面。合法、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执法,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版权所有: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陇ICP备2022002659号-1                                | 管理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