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所刊法律论文经典文书律师随笔 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
电话:0931-8431309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235号广星大厦东区11层
 法律论文首页 > 法律论文

我眼中的政府法律业务 张志国

    雷声律师约我就政府法律业务写一点东西,我一诺无辞。我虽执业逾二十载,进入政府法律业务这个领域也才不过三年多,谈不上卓有成就,但的确有些感想,想与同仁们分享,更想借此机会倡议更多的律师界同仁能够关注这个领域,投身到这个事业中来。

    我在1995年执业之初,就一头扎到海商海事领域,利用青岛这个港口城市的地利之便,靠海吃海一干十多年。由于业绩较为突出,我加入了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并被推举为委员会的执委。也是因为在这一领域的积累,2011年6月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后,我带领的文康团队从全国四十多家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法律顾问团,协助该局依法向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索赔海洋生态损害。

    在服务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之前,我的客户群集中在船公司、货代公司、进出口公司、保险公司等商事企业,从未与政府类客户打过交道,想象中政府的法律服务需求就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那些我既不专业也没有兴趣的几项。这种想象很快就被证明是幼稚可笑的,因为在入选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法律顾问团不久,我就被该局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很快就发现,原来政府机构的法律需求竟这么庞杂,这么旺盛,以至于我需要组织十多位各有专长的律师为其提供服务。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业务,为我开启了进入政府法律服务领域的大门,我很快获聘参与青岛当地政府主导的大型招商项目,作为专家组成员带领文康团队为招商项目提供法律服务。2013年“11.22”爆燃事故发生后,我受当地政府指派迅即进入工作组,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协助委托方处理突发事故所涉及的诸多法律事务。目前,我受聘担任多家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是青岛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委员,带领文康团队处理大量来自政府的委托业务。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政府法律业务的律师费已经占到我业务收费的三分之二强。三年多来,可以说我的业务方向和客户群发生了重大调整,政府法律业务在我的律师业务中已经雄居主角,此前我曾专注达十年之久的海商海事业务渐渐淡出了我的视线。

    大家可以看出,虽然我是一位老律师,在海事海商领域可以说是一位资深律师,但在政府法律服务领域,与诸多耕耘多年的同行们相比,我还是一个新兵。但新兵仍有不少的体会,急于与尚未进入这个领域的同行们分享。

    首先说说我的“三大发现”。

    第一大发现就是,原来政府是我们律师界的大客户。

    准确地讲,中国政府原来是地球上律师界的最大客户!目前的中国,还处于大政府、小社会的阶段,各级政府几乎管控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创建法治政府已成为基本国策,合法性审查已经成为政府重大决策必经程序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内的法制办以及部分职能部门内薄弱的法律力量根本不能满足巨量的法律服务需求,这意味着众多社会律师将获得服务政府的机会。从中央到乡镇,在这个星球上,难道还有比中国政府还大的客户吗?

    第二大发现就是,原来政府法律业务是法律服务领域的大市场,其规模、种类、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人们通常的理解。

    政府法律业务,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过是冰山一角,水面之下才是其真实体量。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招商项目的把关,安全生产的管理,突发事件的应对,信访案件的审查,土地整理,房屋拆迁,社会稳定,但凡政府管控之地,都不乏律师服务的空间。试想,在法律服务的各个专业领域,哪一个市场可以与政府法律业务市场相比?

    第三大发现,是基于前面两大发现之上的必然结果,就是我们律师在政府法律服务市场大有可为。

    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确立了创建法治政府的治国方略,针对依法行政问题提出了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的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创建法治政府过程中,律师服务不可或缺,律师作用无可替代,有志于投身政府法律业务的律师同仁,必定前途无量,大有可为。

    说完三大发现,再谈谈我从事政府法律业务的三大感想,我用三个“最”来概括:

    第一,政府法律业务是最具挑战性的业务。

    与其他商事业务相比,从事政府法律业务面临的挑战性体现在合作对象的特殊性、思维方式的政治性、业务操作的专业性、服务时效的即时性等诸多层面。

    在合作对象层面,我们需要跟中国社会精英中的精英打交道。大家都知道,政府里面精英荟萃,机关中的首脑又是精英中的精英,律师与他们打交道,要想赢得他们的认可绝非易事,没有一定的实力很难安坐在他们面前。

    在思考问题和处事方式层面,如果你不了解政府的运作,不熟悉机关的文化,不理解政府工作的目标,不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仅是单纯在法律层面就事论事,你纵有再大本事,也难逃被抛弃的命运。从这个角度讲,青年律师不经一定时间的历练很难跻身政府法律业务领域。

    在业务操作层面,政府法律业务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服务律师专业的广度和深度要求非任何其他商事法律业务所能比,没有一定规模的团队支撑,根本无法满足政府客户的需要。从这个角度讲,面对政府法律业务,单打独斗型的律师将显得力不从心,规模较小的律所将很难成为政府法律服务的供应商。

    此外,处理其他业务,我们通常可以在充分研究和准备之后再发表意见,但处理政府业务,律师经常在没有足够时间研究的情况下被要求发表意见,临场发挥没有相当的经验积累做支撑,要想保证发表的意见没有大的瑕疵是很困难的。诸多层面的挑战都不是可以轻易化解的,从事政府法律业务的同行一定会深有同感。

    第二,从事政府法律业务最能实现律师职业的价值。

    一般来说,一个职业的基本价值在于它能满足从业者的谋生需要,律师职业也不例外。不可否认,多数同仁通过为客户提供服务创造价值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双方公平交易等价交换,律师维护了客户的利益,赚取了费用,到此为止。

    但对于从事政府法律业务的律师来说,在服务政府赚取律师费的同时,我们又通过一次次的服务为创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实实在在地贡献力量。即便我们代理行政管理相对人与政府“对抗”,其效果也必然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在社会各种职业中,很难有像从事政府法律业务的律师这一类,不但可以赚钱谋生,而且在创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从事政府法律业务的律师收获最为丰厚。

    不少同行抱怨政府用律师不付费或付费少,甚至不乏有些官员认为政府用你律师是给你面子。的确,这些同行反映的情况直到现在仍广泛存在,但是对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倒是建议同仁们从更多的角度来思考:我们的服务到位了吗?我们是否让政府这类特殊的客户感受到了律师服务的价值?如果我们提出的意见都被忽略了,是主管领导法律意识过于淡薄,还是因为我们的意见不够专业,根本用不上?

    我之所以说律师从事政府法律业务的收获最为丰厚,也是与律师服务其他客户的收益相比得出的结论。服务于政府,我们不但可以像服务其他商事客户那样收获律师费,还可以凭借服务政府获得较高的知名度,同时我们还可以在政府这个平台上捕获很多业务线索和有价值的资源。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参与政府的活动学习、了解政府的运作,在政府这一制高点上观察整个社会的活动。收获如此之多,如此丰厚,就不难理解很多从事政府法律业务的律师,为什么一边抱怨着政府不付费、付费少,一边还在乐此不疲地争取着政府法律业务。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领域的一名新兵,我希望能够有更多的同仁关注政府法律业务,希望更多的同仁能够投身到这一领域中来。市场足够大,蛋糕足够大,缺的不是客户,不是业务,缺的是能够胜任政府法律业务的律师。资深律师不妨转转型,青年律师要勤加修炼和积累,为进入政府法律业务这个领域做好铺垫。只有更多的律师同仁参与进来,我们律师的职业价值才能更好地得以彰显,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早一天实现,而我们律师的收获之丰厚也自不待言!

 

 

【作者简介】

    张志国律师,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康(西海岸)分所主任,1989年北京大学法学学士,2002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主要业务专长:政府法律业务、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海商海事法律业务。

所获荣誉:

执业20余年,先后获得“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律师专业拔尖人才”“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在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2015亚太法律指南》(2015 Asia-Pacific Guide)中国地区中资律所最佳律师排名中,张志国律师位列“公司商事专业领域”第一等和“海事海商专业领域”第三等。

社会任职: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版权所有: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陇ICP备2022002659号-1                                | 管理专区